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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首頁>古蹟旅程>大觀義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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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清朝時期,台灣的教育機構有:儒學,書院,義學,社學,書房.「儒學」是地方政官辦的學校,府設府儒學,縣設縣儒學,大都蓋在文廟,內偏重科考舉業 ,計:台灣縣儒學(安平),鳳山縣儒學,台灣府儒學(台南),台北府儒學等十三所.「書院」是介於官學與私學間而別於官學的另一教育系統,從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施琅首建西定坊書院 ,到光緒十九年(1893年)崇基書院,行政院 《台灣的書院》統計為六十所.「社學」是地方政府在各大鄉巨堡開置的學校,分漢人社學與土蕃社學兩種,目的在教化鄉民.「書房」是民間私學,俗稱書館 ,私塾,多半由教書人在自宅設立,徵收束脩,也有由富家獨力延師授課,或由街鄰集資延師開設,兒童七,八歲入學,每年正月十五至二月初一之間開學 ,十二月下旨結業,主要教授《三字經》,《千字文》,《百家姓》,《四子書》,每日必須讀書,背誦,習字,屬於基礎教育。 至於「義學」,俗稱義塾,根據康熙五十二年(1713年)禮部議准:「各府省州縣庄多設義學,延請名師,聚集孤寒生童,勵志讀書。」這是專為窮苦家庭實施啟蒙教育的場所,不收費用,有時還發給賞銀,學生年齡在六歲至十七歲,教學內為讀寫字,亦屬於基礎教育。但是,義學本淵源社學,康熙二十八年(1689年)台灣知府蔣毓英創台灣縣社學兩所,以教育貧寒子弟,可謂台灣官辦義學的創舉;其後,社學多數廢絕,而義學規制愈趨整備,經費充足,兼施行會課,形庇實近社學,已不僅教育「孤寒生童」而已 ,遂發展成:義學組織而兼具社學目的。 有識之士極為重視,如藍鼎元即主張「廣設義學,振興文教」,手著《與吳觀察論治台灣事宜書》曰:「延內地名宿文行素著者為之師,講明父子君臣長幼之道,身心性命之理,使知孝弟忠信,即可以造於聖賢.為文章必本經史古文先輩大家,無取平庸軟靡之習.每月有課,第其高下而獎賞之.朔望進諸生而諄切教誨之.台邑 ,鳳山,諸羅,彰化,淡水各設義學,凡有志讀書者皆入焉.學行進益者,升之書院為上舍生.則觀感興奮,人文必日盛。」 爰是,義學漸萌興,遍及全島.或由官辦,或由富紳私資設立.台灣最早的義學,便是康熙四十五年(1706年)知府衛台揆所設置的台灣府義學,以及同年知縣王士俊設置的台灣縣義學.至於民間義學 ,《台灣省通志稿》云:「以規模及設備之完整著稱,而成績可觀者,當推淡水廳下芝蘭一堡即之士林鎮芝山文昌祠,及枋橋街之大觀義學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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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本資料由台北縣立板橋國小授權提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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